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凤业蔬菜批发行。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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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茂电市监处罚〔2023〕576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68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0年9月4日登记办理了《营业执照》,在茂名市市民大道66号茂名粤西农副产品综合交易中心交易商铺区二十一区2142号从事蔬菜经营活动。2023年7月3日当事人以进货价2.8元/公斤向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的农户购进韭菜420公斤,然后在其经营场所内以销售价4元/公斤进行销售。2023年7月6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2307020447)。当事人已于抽检当天将上述食用农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购进上述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2023年8月14日当事人开始对所销售的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实施召回,截至召回时间结束,没有召回到相关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经核算,当事人违法经营的货值为1680元,违法所得为168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
处罚内容 |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 三、罚款10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民事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凤业蔬菜批发行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04MA558KN484----------张**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26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10-26 | ||||
处罚机关 |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