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茂名】信宜市金垌镇韦惠雄居民服务部使用劣药和购进药品未按规定索证索票查验被处罚

2023-11-02 17:57: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信宜市金垌镇韦惠雄居民服务部,该服务部使用劣药和购进药品未按规定索证索票查验。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信市监处罚〔2023〕422号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6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事实

使用劣药和购进药品未按规定索证索票查验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碘酊”1瓶(已开封),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五项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宜市金垌镇韦惠雄居民服务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83MACR3K194B----------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5

公示截止日期

2026-10-25

处罚机关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文化浸润人心 点亮万家灯火——各地 ...

  •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仙居乡张湾村青 ...

  • 第6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即将在上海 ...

  • 河南省渑池县市场监管局质检中心主动 ...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阅海公园秋景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