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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鸿成昌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02 10:54: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鸿成昌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10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10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鸿成昌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FBJU6C
工商注册号11011302617882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季碎燕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26日从供货商北京恩博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水淼牌东北大拉皮10袋,净含量300克,进货价1元/袋,直到2023-06-28日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2元/袋。货值金额20元,违法所得10元。该商品钠含量真实NRV占比应为8%,该产品却标注3%,违反了国标28050第四项第二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3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1-30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0/30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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