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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

2023-11-01 10:50: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相关违法案件7959件,122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现发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如下:

1.上海柳弋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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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0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柳弋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3月13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反映当事人存在刷单炒信行为。经查,当事人为提高其自营网店商品销量,通过将预先编制好的目标商品购买链接,发布至其组建的刷单人员微信群,对相应订单进行后台刷单标记后,联系当事人发货仓库发送内含小礼品而并非订单商品的包裹快递,交易完成后返还佣金等一系列刷单流程,总计虚构商品交易销量2081单、虚构评价2081条,涉及订单金额48800元,刷单佣金132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及其关联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线索后,及时固定电子证据,摸清营销刷单流程线、财务刷单资金回流线、物流发货“换包”线,并依法对当事人的关联公司上海弋砼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赢昆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经营主体刷单炒信的违法行为一并予以查处,精准打击了团伙刷单炒信行为,有力遏制了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

2.上海六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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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4日,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六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66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00元的行政处罚。

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接上级交办线索,对上海六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为“挂号问医生”www.guahao.net的网站注册人,从事经营网站及广告发布服务。2022年初受广告主(另案办理)委托在该网站上发布多则广告,其中广告页面中含有“用了廖高武老中医给我配的方子,太厉害了,10几年的风湿病风湿手指弯曲,硬是两月给矫正了,最重要的是疼痛祛除了,也能自己拿筷子吃饭了!”“采用纯天然植物做配方,确保皮肤不过敏祛斑不复发,所有皮肤疑难杂症斑点都能彻底祛除”“这个英华达D型对于汗斑、红斑、白斑、褐斑等各种情况效果都是非常不错的”“山东的张女士有10多年的颈椎病,脖子僵硬,手臂发麻,头晕、恶心,吃什么吐什么,老师给配了三个月的黑药膏,使用后完全恢复”“不开刀、不手术,无创无痕治疗后,刘先生的左脚真的能够放平了,畸形了36年的左脚,居然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无创治疗后恢复正常了”等内容。当事人作为广告发布者明知广告内容虚假仍为广告主制作并发布,上述广告制作、发布费用2400元。案发后,当事人删除了上述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和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效的虚假广告,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受骗上当,不仅会对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延误病情的及时、有效治疗,尤其是对老年群体容易造成较大的危害。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神医、神药”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上海翌彤实业有限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的集成灶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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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6日,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翌彤实业有限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的集成灶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1726元、没收违法所得6753.98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在开展流通领域质量监督抽查中,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销售的“德意集成灶”产品(规格型号:220V—530W JJZT-X-90B0)依法进行抽检。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判定前述产品质量不合格。至案发,当事人共采购涉案商品3件,已销售3件,货值金额人民币21726元,违法所得人民币6753.98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燃气具是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严查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上海金杭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杜某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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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7日,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将上海金杭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杜某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

2023年9月20日,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查见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堆放着大批标有“LouisVuitton”“DIOR”“GUCCI”“YSL”“NIKE”等国际知名品牌标识的皮包、潮鞋、手表等商品。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采购发票、品牌授权证明等材料。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涉案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600余件涉案商品予以扣押。经相关权利人鉴定,上述商品均系侵权假冒商品,货值金额超1000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案中,当事人伪造发货地,通过国际物流发往境外,再通过海淘、海外代购及境外旅游等方式回流至国内,性质恶劣,不但侵害了消费者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制售侵权假冒商品的行为,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5.上海骋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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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骋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行政处罚。

2023年7月27日,上海市特检院对普陀区某小区43号楼加装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检验结论为该电梯检验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系该小区加装电梯的使用单位。2023年8月7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托“智慧电梯平台系统”对该电梯实时监控并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电梯处于通电使用状态。至案发,当事人未能提供出该电梯有效期内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当即向当事人出具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电梯。按照指令,当事人停用了上述电梯。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解决“一老一小”出行难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本案的查办,对加装电梯使用单位作出警示教育,关注电梯的定期检验工作,严禁出现电梯检验不合格继续运转的情况。

6.上海自然美富丽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亚运会特殊标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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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3日,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自然美富丽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亚运会特殊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涉嫌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亚运会特殊标志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18日在公众号“自然就是美NaturalBeauty”上发布了“冠军状态,金牌守护”和“冠军揭晓!PQQ大使金牌守护”两篇文章推销其经营的一款预包装食品“藜菁醇复合果蔬汁饮品”。后其又于2023年7月18日在平台开通了“助力亚运会特别版直播间”,在当日19时30分至21时30进行平台直播,宣传“藜菁醇复合果蔬汁饮品”。经核实,当事人在未取得“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特殊标志“杭州亚运会”“第19届亚运会”的文字及吉祥物的图片等进行商业宣传。经统计,“冠军状态,金牌守护”和“冠军揭晓!PQQ大使金牌守护”两篇文章的阅读量分别为1483次、1422次,“助力亚运会特别版直播间”的在线收看人数为759人,直播间浏览量为7179次,直播观看人次为4197次。案发后,当事人对公众号上的相关文章进行了删除。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足以使人误以为其宣传内容与杭州亚运会存在一定关联,属于蹭亚运会热度的隐性营销行为,构成了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本案的查处,对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及时研究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7.上海心演商贸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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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6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心演商贸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近似的标识的行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07954.35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好侍食品集团本社株式会社举报,称当事人在其生产销售的“月桂冠咖喱”产品上使用了与具有一定影响的“百梦多咖喱”包装相近似的标识。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7月1日,以140元/箱的价格委托第三方代加工生产“月桂冠咖喱”产品,并提供自行设计的外包装图纸,共代加工生产涉案产品600箱,总共18000盒。自2020年11月1日起,当事人通过线上线下开始销售“月桂冠咖喱”产品,违法经营额合计83181.74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一些不法企业通过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以提升其产品或服务的交易机会。本案的查处,对试图通过“傍名牌”“搭便车”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敲响了警钟。

8.上海猴牌茶业有限公司生产过度包装的茶叶礼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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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6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猴牌茶业有限公司生产过度包装的茶叶礼盒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7月26日,当事人生产的猴牌大红袍隔年陈茶叶礼盒(商品条码:6942059801532)在监督抽查中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报告显示上述商品包装空隙率不符合GB23350-2009和JJF1244-2010标准。2021年11月16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21年11月29日,当事人提交整改报告及茶叶礼盒整改后的检验合格报告。2023年2月15日,当事人的同款茶叶礼盒(标注净含量:80克,生产日期:2022年6月27日,商品条码:6942059801532)在监督抽查中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报告中显示包装空隙率不符合GB23350-2021、GB23350-2009和JJF1244-2010标准,上述茶叶礼盒属于过度包装商品。至案发,共计销售94盒,剩余6盒已经下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当事人生产过度包装的茶叶礼盒,且拒不整改,造成了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经营者在经营中应避免不必要的铺张浪费,响应国家提倡适度包装的号召,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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