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邦隆五金电器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邦隆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5193817809Y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卢**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江综执市监罚罚字22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
违法事实 | 2023年9月25日,我单位收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寄送的《起重机性能指标核算检测报告》,该报告反映佛山市南海邦隆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在用的一台起重机所配置的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为5吨,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起重机的检验报告接受检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从轻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27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