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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众缘兴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2023-10-30 14:37: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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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众缘兴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375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市监处罚〔2023〕537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众缘兴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LYLGX1

工商注册号

110105027591210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李焱坤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8月1日开始未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擅自将注册住所由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三区40号楼9号三层301室迁至至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肖村99号从事经营活动。我局于2023年8月23日向当事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京朝市监小红门改﹝2023﹞ 71172号),责令其30日内改正其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违法行为。截止2023年9月23日,当事人未完成其营业执照住所的变更登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1-26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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