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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普宁市李家食品厂作出行政处罚

2023-10-30 14:36: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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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普市监处罚〔2023〕916号】,涉及普宁市李家食品厂。该厂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梅果、散装梅干、金香榄(水果制品)、相思梅产品被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普宁市李家食品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81MA4W0BEG3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卫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普市监处罚〔2023〕9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梅果、散装梅干、金香榄(水果制品)、相思梅产品

违法事实

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梅果、散装梅干、金香榄(水果制品)、相思梅产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一、罚款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圆整(¥1730)。

罚款金额(万元)

5.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173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5

处罚机关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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