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汕龙卫医罚字﹝2023﹞15号】,涉及汕头市龙湖区皙上眉肤科技美容中心。该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皙上眉肤科技美容中心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507MA7G55WL04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邱泽卫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汕龙卫医罚字﹝2023﹞1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万零伍佰元;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5.05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50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25 | ||||
处罚机关 | 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