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胜行处字〔2023〕14号
当事人:合肥迪吕之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2MAPELANXG;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
行政处罚种类: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2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