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高明区杰初烟花爆竹专营店,该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杰初烟花爆竹专营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8MAC5N3N622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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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白**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荷市监处字〔2023〕106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 ||||
违法事实 | 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受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该机构于2023年07月31日对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品种:烟花爆竹,标称产品名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标称生产商:容县财兴爆竹厂]和[品种:烟花爆竹,标称产品名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标称生产商:容县财兴爆竹厂]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No:WJS231185)和《检验报告》(No:WJS231184)。 《检验报告》(No:WJS231185)显示,产品[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药量、标志项目不符合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检验报告》(No:WJS231184)显示,产品[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药量项目不符合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 本街道办于2023年9月12日对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检查,除备检样品存放于经营场所,当事人店内已无上述工业产品及其他同一产品在售。执法人员对备检样品[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3卷和[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3盒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20日从郁南县日用杂品公司购进上述爆竹产品,用于店内经营。 [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共采购2箱,每箱10卷,采购价格182元/箱,共364元。店内经营售价40元/卷,2023年7月31日抽样机构抽取6卷,其中3卷作为检验样品由检验机构带走,支付购样费,共120元;另3卷作为备样,存放于当事人门店内,由当事人无偿提供,至2023年9月12日被执法人员扣押。其余的该批爆竹已对外销售完毕。 [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共采购15箱,每箱1卷,采购价格39元/箱,共585元。店内经营售价80元/卷,2023年7月31日抽样机构抽取6卷,其中3卷作为检验样品由检验机构带走,支付购样费,共240元;另3卷作为备样,存放于当事人门店内,由当事人无偿提供,至2023年9月12日被执法人员扣押。其余的该批爆竹已对外销售完毕。 经核定,当事人该批次[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20卷,售价40元/卷,货值金额800元。进货成本18.2元/卷,获利21.8元/卷,实际售出17卷,共获利370.6元。当事人该批次[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15卷,售价80元/卷,货值金额1200元。进货成本39元/卷,获利41元/卷,实际售出12卷,共获利492元。两款产品共获利862.6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本街道办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一)没收工业产品[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3卷和[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3箱; (二)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三)没收违法所得862.6元,上缴国库。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8626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6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