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杰初烟花爆竹专营店销售不合格工业产品被处罚

2023-10-18 17:40: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高明区杰初烟花爆竹专营店,该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杰初烟花爆竹专营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8MAC5N3N622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荷市监处字〔2023〕1066号
违法行为类型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违法事实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受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该机构于2023年07月31日对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品种:烟花爆竹,标称产品名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标称生产商:容县财兴爆竹厂]和[品种:烟花爆竹,标称产品名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标称生产商:容县财兴爆竹厂]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No:WJS231185)和《检验报告》(No:WJS231184)。 《检验报告》(No:WJS231185)显示,产品[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药量、标志项目不符合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检验报告》(No:WJS231184)显示,产品[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药量项目不符合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 本街道办于2023年9月12日对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检查,除备检样品存放于经营场所,当事人店内已无上述工业产品及其他同一产品在售。执法人员对备检样品[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3卷和[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3盒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20日从郁南县日用杂品公司购进上述爆竹产品,用于店内经营。 [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共采购2箱,每箱10卷,采购价格182元/箱,共364元。店内经营售价40元/卷,2023年7月31日抽样机构抽取6卷,其中3卷作为检验样品由检验机构带走,支付购样费,共120元;另3卷作为备样,存放于当事人门店内,由当事人无偿提供,至2023年9月12日被执法人员扣押。其余的该批爆竹已对外销售完毕。 [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共采购15箱,每箱1卷,采购价格39元/箱,共585元。店内经营售价80元/卷,2023年7月31日抽样机构抽取6卷,其中3卷作为检验样品由检验机构带走,支付购样费,共240元;另3卷作为备样,存放于当事人门店内,由当事人无偿提供,至2023年9月12日被执法人员扣押。其余的该批爆竹已对外销售完毕。 经核定,当事人该批次[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20卷,售价40元/卷,货值金额800元。进货成本18.2元/卷,获利21.8元/卷,实际售出17卷,共获利370.6元。当事人该批次[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15卷,售价80元/卷,货值金额1200元。进货成本39元/卷,获利41元/卷,实际售出12卷,共获利492元。两款产品共获利862.6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本街道办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一)没收工业产品[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2万头)]3卷和[品种:烟花爆竹,标称:福满门电光特红炮(13.8万装加字)]3箱; (二)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三)没收违法所得862.6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862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16
处罚机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海南乐东中兴生态智慧港用足用好自贸 ...

  • 各地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在世界粮食 ...

  • 第24届中国美食节暨首届中国海洋美 ...

  • 第15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 ...

  • 山西省开展第四季度“你点我检”服务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