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圣彬科贸有限公司瑞尔第十七口腔门诊部。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市监处罚〔2023〕532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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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圣彬科贸有限公司瑞尔第十七口腔门诊部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062152W |
工商注册号 | 110105021381457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
违法行为类型 |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 |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口腔科医疗服务,2023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前台右侧墙上悬挂价目表,价目表上包含项目、价格(人民币)两部分,每个项目对应的价格如下,挂号费(含检查、全景片1张):260元-460元,急诊费:500元-750元,放射费:60元-850元,洁治(含抛光):500元-1500元,喷砂:300元-850元,牙齿美白:1500元起,树脂充填:成人:650元-3900元、儿童:900元-1650元,窝沟封闭:350元-550元,根管治疗(不包含材料及充填):成人:3000元-10000元、儿童:2200元-5250元,拔牙(不含手术拔牙):成人:660元-8800元、儿童(乳牙):300元-1300元,烤瓷冠:4000元-15000元,全瓷冠:6500元-18000元,种植:18000元-36000元,正畸:25000元-80000元,除此价目表外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发现其它价格公示情况。每个项目因医生不同、使用的材质不同产生不同的价格,故该价目表中未一一标明每一项目具体的价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未明码标价的行为。 因该项目的销售价格为市场调节价,应售价无法公允确定,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情形处理。 | |
处罚依据 |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7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1-17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