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遂溪县杨柑镇回春堂药店,该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且未建立销售台账。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遂溪县杨柑镇回春堂药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23MA4WQP134U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遂市监杨处字【2023】02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
违法事实 | 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08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的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千江·创口贴护脐贴型,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鲁青械备20160080号,生产日期20160603,有效期2年。上述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为当事人对外销售的货物。经计算,当事人经营的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为108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确定上述物品在超过有效期之后是否对外销售,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事实。 |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1、罚款20000元。 2、没收千江·创口贴护脐贴型8盒。 |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6 | ||||
处罚机关 |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