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省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2023-10-16 17:31:21 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image.png

为加强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1起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典型案例,警示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案为鉴,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一、惠东县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案

2023年7月4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察人员在检查惠东县某有限公司充装活动时,发现该公司在气瓶充装安全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的行为,并将该线索移送给惠东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明,惠东县某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于2023年7月4日,工人在操作气瓶充装时未按已建立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规范进行操作,工人在充装完成后才进行充装检查。经核实,充装前检查有1166条记录,充装后检查有939条记录,相差227条检查记录。同时,该局执法人员也查阅、打印和调取视频监控资料进行检查取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的规定,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设备、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安全风险,加强执法办案震慑力,以“零容忍”的姿态抓好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别克纯电轿车2024款微蓝6 43 ...

  • 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将军村:艺术美化 ...

  • 打造标准化工作“四个转变”的“上海 ...

  • 山东省荣成市各大海洋牧场海上养殖区 ...

  • 我国首艘氢燃料电池动力示范船“三峡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