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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看丹口腔医院使用过期根管治疗仪被罚2万元

2023-10-11 16:35: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看丹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使用过期根管治疗仪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据悉,当事人于2019年10月份购进的根管治疗仪已过期,过期后当事人仍继续使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以及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警告并罚款20000元,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据了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购进医疗器械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本网查询天眼查平台发现,该公司此前有过多次行政处罚记录,处罚单位包括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看丹街道办事处。今年2月,该公司因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罚2万元。2021年,该公司因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被罚5万元;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罚3000元;在人行便道上未经审批擅自摆摊设点进行牙科宣传被罚1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看丹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歌今。经营范围包括口腔科医疗服务;销售医疗器械、日用品;北京市小食杂店备案卡(有效期至2022年09月17日)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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