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岗)应急罚〔2023〕671号】,涉及深圳市吉斯威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被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吉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XT112X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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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姚喜武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龙岗)应急罚〔2023〕67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3年7月25日,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深圳市吉斯威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存在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违法事实。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25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对深圳市吉斯威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09 |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