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惠而康食品超市经销的“菠菜”抽检不合格被处罚

2023-10-11 14:13: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茂南区惠而康食品超市,该超市经销的“菠菜”抽检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茂南市监罚字〔2023〕281号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

0.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384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4月19日以6.2元/kg共用款24.8元从茂名粤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购进“菠菜”4kg,在其经营场所销售。2023年4月20日,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依法对当事人经销的上述“菠菜”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分别为:“菠菜”(购进日期:2023年4月19日)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报告》(№:SJ20231344)结果我局已于2023年5月18日书面告知及送达当事人,其已认可检验结果并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上述“菠菜”自进货以来,已全部销售完(包括正常损耗和销售给抽检单位的),销售单价为9.6元/kg,货值金额为38.4元,违法所得为38.4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转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以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38.4元; 二、罚款2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行政相对人名称

茂名市茂南区惠而康食品超市(经营者:李宗泽)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02MA543MY45G----------李**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08

公示截止日期

2026-10-08

处罚机关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北联村的万 ...

  •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两万公顷玉米喜获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在浙江 ...

  • 山东省无棣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 ...

  • 河南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服务标准河南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