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7大典型案例

2023-10-11 14:11:0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结合“铁拳”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于日前发布部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的典型案例,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这批典型案例有7个,其中,汾阳市兴达汽贸汽修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气瓶检验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择重处理。今年5月,汾阳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甘肃省白银市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称汾阳市兴达汽贸汽修有限公司为白银市部分车辆出具的《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报告》涉嫌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未在批准检验场地)进行气瓶检验。5月23日,汾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汾阳市兴达汽贸汽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特种气瓶检验业务已暂停,在气瓶检验报告系统未发现2023年出具的特种气瓶检验报告。

经查,该单位电脑操作员张某某未实际进行气瓶检验,私自出具合格的气瓶检验报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汾阳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1万元;对涉事相关人员罚款2.8万元。

今年以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成立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专班,印发专项实施方案,围绕气瓶充装、检验环节和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山西省累计排查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燃气灶具生产销售单位2248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77个,监督抽查燃气灶具及配件468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18批次。

《中国质量报》【安全用气 防患未“燃”】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北联村的万 ...

  •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两万公顷玉米喜获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在浙江 ...

  • 山东省无棣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 ...

  • 河南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服务标准河南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