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高州市佳宜美百货店,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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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高州市监山美食处字[2023]184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经营已超过保质期的雀巢咖啡1盒、旺仔小馒头1包、姚依雪红油苕皮4袋和鲲乐麦乐烧48包等4种食品。按销售价计算,上述4种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共47元。另外,当事人经营已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清扬去屑洗发露2瓶(2批次)和阿道夫茶树精油男士洗发水1瓶,按销售价计算,上述两种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货值金额共95元。至2023年8月8日案发日止,当事人尚未售出上述过期的食品和化妆品,没有违法所得。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雀巢咖啡1盒、旺仔小馒头1包、 姚依雪红油苕皮4袋和鲲乐麦乐烧48包;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清扬去屑洗发露2瓶(2批次)和阿道夫茶树精油男士洗发水1瓶;3、罚款10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高州市佳宜美百货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81MA4YPQC33X----------张**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28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09-28 | ||||
处罚机关 |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