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被罚款17余万元

2023-10-09 15:20: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605778323011U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肖**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狮综执城建罚罚字60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违法事实经调查,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于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工贸大道段三期地块的土地进行硬底化建设道路,占地面积为12743.68平方米。上述地块的所有权属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所有。经确认,上述土地在佛山市南海区202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地类为建设用地8231.35平方米,未利用地452.81平方米,一般农用地3724.83平方米,耕地334.69平方米;上述土地在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至2020年)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4518.49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为村镇建设用地区2200.08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为交通用地区988.81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5036.30平方米。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1、对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工贸大道段三期地块,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硬底化建设道路的行为,占用土地面积为12743.6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8231.35平方米、未利用地452.81平方米、一般农用地3724.83平方米、耕地334.69平方米),按照占用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处以罚款86841.6元,按照占用一般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处以罚款74496.6元,按照占用耕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处以罚款10040.7元,合计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叁佰柒拾捌圆玖角整(¥171378.9); 2、没收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工贸大道段三期地块非法占用农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的1378.32平方米范围内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责令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拆除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工贸大道段三期地块非法占用农用地且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的2681.20平方米范围内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立即恢复土地原状; 4、责令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土地权属人。
罚款金额(万元)17.1378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07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双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组 ...

  • 中秋、国庆“双节”假期结束,各地企 ...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迎中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中秋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