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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北京一家商店被处罚

2023-10-09 15:19: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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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王超阳光商店,该商店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32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王超阳光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6MA00FT884U
工商注册号110116604159042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王*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违法事实经查,2023年8月底,有推销人员到摊位推销运动鞋,当事人从该推销人员手中购进印有“aisasHI”标有图样的运动鞋80双和印有“Wei Tiger”标有图样的运动鞋5双,上述商品共计85双,摆放在摊位上待销售,2023年9月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经权利人鉴定印有“aisasHI”标有图样的运动鞋80双为侵犯权利人商标注册证号5875807的侵权商品,印有“Wei Tiger”标有图样的运动鞋5双为侵犯权利人商标注册证号5875799的侵权商品。当事人不能提供进销货票据、财务账目及供货方联系方式,侵权商品尚未销售,故认定无违法所得。其中在经营场印有“aisasHI”标有图样的运动鞋所标价是169元每双,印有“Wei Tiger”标有图样的运动鞋标价是269元每双,根据经营场所标价情况认定违法经营额共计14865元(169×80+269×5=14865)。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没收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其中印有“aisasHI”标有图样的运动鞋80双和印有“Wei Tiger”标有图样的运动鞋5双,共计85双;罚款:7433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743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1.486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07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6-10-07
处罚机关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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