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关于北京天文广天超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海市监处罚〔2023〕9520号

2023-10-09 15:17: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天文广天超市。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95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天文广天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8MA00KHENX5
工商注册号110108600410250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马**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在电商平台美  团网上以“中商惠民超市(丰户营店)”的招牌名义经营预包装食品及日用小百货的外卖服务,其中销售的一款名为“中街糯米糍雪糕”的商品详情中宣称规格为40g/袋。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后发现,在当事人提供的称重计量器具上对上述涉案商品实称重量显示为35g/袋,与该商品印制的外装标注识重量一致,但与当事人在美  团网上的宣称规格重量不符。当事人电商平台上涉案商品详情信息为美  团网配发的扫码枪根据商品条码自行录入。而该详情系其根据该商品以往批次的内容录入的,但现在的该商品已经换了包装,上述涉案展示页面内容系当事人店员未及时扫描新品更新数据导致。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版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07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1-07
处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双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组 ...

  • 中秋、国庆“双节”假期结束,各地企 ...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迎中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中秋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