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华沛智慧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3〕423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市监处罚〔2023〕423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华沛智慧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003YLF2H |
工商注册号 | 110108020783067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浩 | |
违法行为类型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 |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5日与北京启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证咨询合同(合同编号:QZ2021080501),委托其购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年8月12日和2021年8月18日,当事人通过公司帐户(付款帐号:321290100100130837/付款人:华沛智慧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分二次共转帐3500元给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收款帐号:1106021909210073067/收款人: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收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州万里支行),作为购买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WTQ86108571)。2021年8月9日,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给当事人开具了一张编号为№01610455、金额为3500元的《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1张。 2021年7月18日当事人获得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WTQ86108571)。北京启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都是同同一个法人代表人袁松,北京启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均没有安排人员对当事人开展认证现场审核活动。当事人与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没有进行任何联系,不了解其具体信息。上述证书由北京启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联系业务并签订合同;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收取办理认证证书费用并开具认证费用发票。支付费用后,证书从何处快递送达无法确认。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等官方网站查询,均未发现有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的任何信息。当事人购买的证书颁发单位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应为未经批准的非法机构,其所颁发的认证证书为无效证书。 | |
处罚依据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年版第二十七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25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2-25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