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华沛智慧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9-28 13:49: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华沛智慧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3〕423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市监处罚〔2023〕42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华沛智慧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3YLF2H

工商注册号

110108020783067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李浩

违法行为类型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5日与北京启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证咨询合同(合同编号:QZ2021080501),委托其购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年8月12日和2021年8月18日,当事人通过公司帐户(付款帐号:321290100100130837/付款人:华沛智慧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分二次共转帐3500元给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收款帐号:1106021909210073067/收款人: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收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州万里支行),作为购买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WTQ86108571)。2021年8月9日,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给当事人开具了一张编号为№01610455、金额为3500元的《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1张。 2021年7月18日当事人获得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WTQ86108571)。北京启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都是同同一个法人代表人袁松,北京启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均没有安排人员对当事人开展认证现场审核活动。当事人与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没有进行任何联系,不了解其具体信息。上述证书由北京启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联系业务并签订合同;江苏启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收取办理认证证书费用并开具认证费用发票。支付费用后,证书从何处快递送达无法确认。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等官方网站查询,均未发现有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的任何信息。当事人购买的证书颁发单位万通国际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应为未经批准的非法机构,其所颁发的认证证书为无效证书。

处罚依据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年版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2-25

处罚机关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合肥市市场监管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 ...

  • 山西朔州开展节前“你点我检”食品安 ...

  •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中秋节前月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