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3年09月023),涉及河口区新户秀丽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1 | (东河)市监处罚〔2023〕318号 | 河口区新户秀丽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没收物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河口区新户秀丽超市周秀丽 | 370503********1421 | 周秀丽 | 1.没收弘诺牌山楂制品(净含量180克)1袋;没收违法所得3元;2.罚款人民币2000元。 | 2023.09.18 | 主动履行 2023.9.18 | 60日内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