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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辉煌鑫海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2023-09-15 10:25: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辉煌鑫海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149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149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辉煌鑫海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8QPL2D
工商注册号11011160418676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郭长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我部门于2023年7月2日接到市民反映大董村迎客鲜超市,购买的古船面粉,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9日,保质期6个月,已过期,我部门于2023年7月3日到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一里10号甲1号,北京辉煌鑫海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单位现场没有该款产品,但经营者确认自己销售过该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申请立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5元;
罚款金额(万元)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7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08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2-08
处罚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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