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7日,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浙江好多宝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义市监处罚〔2023〕228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义市监处罚〔2023〕2280号;
案件名称:浙江好多宝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浙江好多宝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钱家宝;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购买了一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其型号为H18D-03、制造号为C**********3,在未进行注册登记和检验的情况下一直用于在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19号仓库内搬运货物。2023年6月1日,当事人在明知叉车未经检验的情况下,仍使用上述叉车搬运货物。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当事人在五年内没有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理。;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 一、责令停止使用相关特种设备;
二、罚款30000元整。
当事人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
一、责令改正。;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