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湘雁归来餐饮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湘雁归来餐饮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6MA5405KW21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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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邹**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北市监行罚罚字〔2023〕6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从2023年4月1日开始通过其在“美 团”上开设的“遇见湘·地道湖南菜(美的悦然广场店)”销售商品时,随同商品一起附带好评返现券,好评返现券包含“叁元(幸运红包)15字以上+两张以上图片的真实评价与五星好评的截图~”、“伍元(幸运红包)15字以上+两张以上图片的真实评价与五星好评的截图~”等内容,以向消费者发放现金红包形式,诱导消费者给予五星评价及好评,凡是给予当事人好评的消费者,将好评截图发给客服后可领取当事人发放的对应红包。当事人通过前述“好评返现”形式,诱导消费者对商品作出虚假的用户评价。因当事人未建立奖励名单及红包发放的相关台账,通过前述“好评返现”形式带来的营业额及收益无法计算。 | ||||
处罚依据 | 根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一)罚款2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05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