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顺德区龙江镇全健保健养生馆,该养生馆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顺德区龙江镇全健保健养生馆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6MA4X55072G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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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温**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2〕21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康佳寿 草本泥膏”商品未按规定标示价格和计价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商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以示区别。”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
处罚依据 | 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叁仟元(¥3000)。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05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