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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一品茗香天丰茶叶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京朝市监处罚〔2023〕5089号

2023-09-07 14:51: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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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一品茗香天丰茶叶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08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一品茗香天丰茶叶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0GNCT0M
工商注册号110105601765076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王*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购进一饼福鼎白茶,进货金额:300元/饼。2023年5月18日当事人将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厂家、无厂家联系方式、无净含量的该食品销售给举报人,销售金额:700元。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7日对当事人检查时未发现正在经营的上述食品,故违法所得共计700元,货值金额共计700元。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无法提供该食品的进货小票与供应商资质。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3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30
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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