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好药师宝泰堂医药有限公司销售麝香壮骨膏未标明价格被处罚

2023-09-07 14:50: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好药师宝泰堂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麝香壮骨膏未标明价格。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103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好药师宝泰堂医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L31193004N
工商注册号110114600886364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朱**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当事人2023年6月21日销售麝香壮骨膏未标明价格。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3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30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一场全球服务贸易的盛会​——来自二 ...

  •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开始秋 ...

  • 渝昆高铁川渝段全面进入铺轨阶段

  • 桂林市强化质量创新助力世界级旅游城 ...

  • 钦州市创新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争当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