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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食品 北京市长沟惠利副食商店被罚

2023-09-05 17:45: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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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1472号】,涉及北京市长沟惠利副食商店。该店销售过期食品违法事实成立。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房市监处罚〔2023〕147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长沟惠利副食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10111L68794655T

工商注册号

110111600126875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蔡连霞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

北京市长沟惠利副食商店销售过期食品违法事实成立。

处罚依据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版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版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0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2-0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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