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市场快速发展,同时也出现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广西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柳州市消委会)聚焦一起购车纠纷咨询,由广西万益(柳州)律师事务所秦元律师就该咨询件进行答疑。
方女士咨询
今年5月她在某车行看中一款汽车,随即与车行签订购车合同,全款交付12万购车。车行当时保证2周后能提车,结果2周后车行没有按时交车。到7月时车行依旧没有将订购车辆交付给自己,与车行协商退款车行也拒绝。方女士想咨询:如何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
律师分析
方女士与车行签订的合同系签约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车行未在约定交付日期前及时向方女士交付车辆,车行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建议与车行协商,要求车行退还12万元的车款或者要求车行继续履行交车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和解不成的,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应注意留存车辆采购合同原件、产品购买聊天记录、12万元车款支付凭证等证据。
消委会提示
消费者购车时首先应该选择品牌口碑好、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因4S店后续能提供售后、保养等服务,可以优先选择4S店。其次应该注意签订购车合同的细节,消费者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时应注明车辆与合格证一起交付,消费者与商家约定好的优惠事项最好以书面形式在合同中注明。不轻信代理人员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和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及时在购车合同中提出。最后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汽车交付时,购车发票、三包凭证、车辆合格证一定要随车交付,消费者要保管好相关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也可以拨打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通讯员 易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