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管部门扎实开展“灶管阀”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以赴守牢“灶管阀”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相关生产销售单位47家,发现并责令改正质量问题10个,立案2起。现公布一批“灶管阀”典型案例。
案例一
海陵区某电器商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燃气具案
海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海陵区某电器商行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1台家用燃气灶无熄火保护装置涉嫌质量问题。经查,该燃气具不符合《家用燃气具》(GB 16410-2007)5.3.1.13“灶具的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的标准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海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当事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海陵区某厨具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海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海陵区某厨具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2只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具有可调节功能,不符合《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GB35844-2018)的标准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海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标准产品,对当事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丁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