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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咚咚昌便利店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肉鸡经营活动被处罚

2023-09-01 18:16: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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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咚咚昌便利店,该便利店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肉鸡经营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咚咚昌便利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6MA56E65B65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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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北市监行罚罚字〔2023〕68号
违法行为类型《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禁止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
违法事实经查及当事人供述,当事人从2021年5月起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肉鸡经营活动,当事人购进活禽在店铺内进行宰杀并售卖。检查当日,当事人已销售宰杀的活禽2只,销售收入120元。由于未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其他违法经营活禽的情况,本政府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20元。
处罚依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无照经营查处的有关规定处理。”以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一)没收违法所得 120 元; (二)罚款 4000 元。
罚款金额(万元)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30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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