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马兰拉面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将台路分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市监处罚〔2023〕4979号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马兰拉面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将台路分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8017026945 |
工商注册号 |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王**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3号的经营场所经营招牌为“爆火凹云南小吃”小餐饮店,经营面积135㎡,经营方式为非连锁经营(自2021年5月1日起退出马兰拉面连锁品牌的经营,改为非连锁经营)。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4月8日销售福佳白啤酒5瓶(330ml/瓶),单价15元/瓶,生产日期20220410和20220405,保质期9个月,超过保质期,上述产品的进货票已经因为装修中丢失无法查找。 2023年4月20日销售榨菜丝2袋,1元/袋,净含量70克,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5日,保质期16个月,超过保质期(2023年3月15日),上述产品的进货票已经因为装修中丢失无法查找。 综上,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合计7瓶(袋),违法所得:77元,货值金额77元。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500元;没收违法所得:77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77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15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1-15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