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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三旗百汇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昌市监处罚〔2023〕938号

2023-08-15 16:21: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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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三旗百汇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93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三旗百汇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0785469862
工商注册号110114016290858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胡*
违法行为类型《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旗百汇店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22日销售大福乐72g开胃丝商品(生产日期:2023年5月14日;商品条码:6927798700032),经申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商品条码协查,该商品厂商识别代码69277987为产品受委托方汝州市湘妆食品厂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04月03日。该产品委托方河南省大福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未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使用汝州市湘妆食品厂的厂商识别代码。当事人在进货时未对河南省大福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进行查验。当事人在从事上述开胃丝商品经营活动中,进货100袋,售出80袋,售价3.5元/袋。
处罚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2500元。罚款:2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14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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