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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廉江市中泓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处罚

2023-08-15 11:35: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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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廉江市中泓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该合作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廉江市中泓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40881MAC4786R13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梁**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593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和自然资源罚〔2023〕33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违法事实在和寮镇朱埇村委会朱罗埇村虎地岭处(林地)搭建房屋,一层在建未封顶,为廉江市中泓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未备案设施用地,总面积296.66平方米,该地类为林地,涉及廉江市下发2023年3月份卫片图斑号:HN4408812023030403200050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七条第一款、《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其他-补办设施农用地手续或者180天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处罚内容1.限期180天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房屋,恢复植被,逾期不拆除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处每平方21元共计陆仟贰佰贰拾玖点捌陆元,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62298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4
公示截止期2026-08-14
处罚机关廉江市和寮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廉江市和寮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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