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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对深圳市建强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8-15 11:25: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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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对深圳市建强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环龙岗罚字〔2023〕22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建强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D6XW8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陈俊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环龙岗罚字〔2023222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版)》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涉嫌在高考、中考、庆典、运动会等特殊时期未按照限制性规定排放噪声案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版)》第八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1

处罚机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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