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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顺昌贸易有限公司超顺加油站被罚款30000元

2023-08-11 14:49: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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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凤岗)应急罚〔2023〕50号】,涉及东莞市顺昌贸易有限公司超顺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顺昌贸易有限公司超顺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9819768515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方春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凤岗)应急罚〔202350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1、加油区提供二维码,允许顾客使用手机扫码付款,对顾客在加油区使用手机的行为不予以制止;2、洗车区靠近卸油区,电线套管使用铆接方式连接且多处破损;3、卸油区静电消除装置失效;4、卸油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仪无声光报警,报警时无人员响应。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09

处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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