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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公布一批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典型案例

2023-08-11 10:43: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已查处一批建筑、机动车行业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现集中曝光6起典型案例:

1.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新余公路勘察设计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出具的两份检验报告所采用的检测依据GB/28900-2012不在该单位资质认定证书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当事人超出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范围出具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2.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新余市国盛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资质认定证书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没有混凝土钻芯法强度检验项目,而该公司出具了三份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混凝土钻芯法强度检验报告。当事人超出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范围出具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3.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新余市袁水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资质认定证书批准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表中检测项目所依据的《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标准已废止,当事人未办理变更手续。当事人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检验检测标准变更手续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4.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新余市瑞安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出具的一份砼抗渗实验报告检测现场环境温湿度不达标准,环境记录数据不真实。当事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所指的违法行为,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5.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新余市衡鑫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底盘动态检测区不能满足检验要求;二是人工外检记录、仪器设备检验部分记录表中输出的引车员未取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证,外检员未取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能力但签字确认了底盘动态检验;三是不能提供2022年至今的质量控制、人员培训、人员监督、仪器设备核查等相关体系运行记录。当事人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违规开展检测并擅自出具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已立案查处。

6.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新余市骏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出具的一份检测报告中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项目无检验结果判定输出,且不能提供相关报告原始记录;使用的压力表无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当事人违规开展检测并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所指的违法行为,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已立案查处。

新余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出铁拳、办铁案,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几年”的执法震慑效应。(廖柳根)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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