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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唯信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3-08-10 15:03: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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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世纪唯信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市监处罚〔2023〕238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世纪唯信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0194M2E
工商注册号110112020002674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胡**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
违法事实北京世纪唯信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全家谷物早餐奶红枣燕麦产品外包装标注有“(早餐奶*20小包+赠送葡萄糖固体饮料69克*2小包),整个产品为密封包装,无法通过外部获取内部产品信息,未见葡萄糖固体饮料相关信息,该产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3.10条和3.11条的规定。经查,当事人购进全家谷物早餐奶红枣燕麦产品5袋,售出1袋,售价为29.8元,为举报人购买,剩余4袋已返厂。因此货值金额29.8×5=149元,违法所得为29.8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8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29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04
处罚机关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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