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安徽省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一消费者在某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的电动车为假货,要求商家退款,销售方不同意。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到该电动车销售公司调查该电动车相关信息,核实投诉人消费信息,约谈该店负责人。经过实地核查,消费者反映电动车为假货内容不实,该销售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群众投诉所购电动车的进货发票、同款车辆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与车辆一致性证书。该公司负责人同时出具承诺书,证实已提供该车辆相关信息真实合法。12315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消费者和销售公司开展调解,最终得到消费者认可,消除误解,达成和解。
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坚持有诉必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热情服务的工作承诺,做到投诉件件有着落,维权事事有回应,为群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仲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