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涉及淮南宏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悦慕新概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八公山店、大通区张大厨饭店等13家企业。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淮市监处罚〔2023〕 201号 | 淮南宏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91340400711048940L | 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5日 | |
2 | 淮市监处罚〔2023〕202号 | 谢家集区咱家牛肉汤店 | 92340404MA8QGA704E |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6日 | |
3 | 淮市监处罚〔2023〕203号 | 安徽悦慕新概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八公山店 | 91340400MA2TXENX13 | 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 警告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26 | |
4 | 淮市监处罚【2023】204号 | 八公山区张大姐小吃店 | 92340405MA2PJAXX4F |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6日 | |
5 | 淮市监处罚〔2023〕205号 | 大通区张大厨饭店 | 92340402MA8PEYP7XF |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 |
6 | 淮市监处罚〔2023〕206号 | 大通区马克小海鲜店 | 92340402MA2TJMW550 |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警告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 |
7 | 淮市监处罚【2023】210号 | 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马文斌眼镜店 | 92340405MA8Q42CL0T |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罚款500元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7日 | |
8 | 淮市监处罚【2023】211号 | 八公山区黄志鸡排店 | 92340405MA2NPW4X0B |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罚款500元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7日 | |
9 | 淮市监处罚〔2023〕207号 | 八公山区一家人小排档 | 92340405MA2PK0BB20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 警告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 |
10 | 淮市监处罚〔2023〕209号 | 八公山区吴德盛茶叶店 | 92340405MA2NLGN57G |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处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 |
11 | 淮市监处罚〔2023〕208号 | 八公山区连根百货店 | 92340405MA2NPWBF8D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 警告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 |
12 | 淮市监处罚〔2023〕212号 | 田家庵区美蛙川菜馆 | 92340403MA2UCBJ717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已开封鱿鱼须调味料1袋; 3.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8日 | |
13 | 淮市监处罚〔2023〕213号 | 陆庆伟 | 340406198103280813 | 介绍他人参加传销 |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圆(100000.00元)。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