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便民>>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预付卡消费提示

2023-08-01 10:29: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随着消费方式的改变,消费者面对商家“优惠政策”“低价折扣”的诱惑,预付式消费越来越多,与之相关的消费投诉也越来越多。预付卡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消费者办卡后,商家不兑现承诺;更换经营者,后来的老板不继续提供服务;商家突然停业“跑路”,消费维权难。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办理预付卡,提高消费安全防范意识。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切记以下五点:

谨慎选择商家。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办卡前要注意看清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办卡后看出具发票是否与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理性充值卡费。办理预付卡时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充费,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尽量选择金额较小、时限较短的预付卡进行消费,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停业走人导致损失。

务必签订合同。办理预付卡时,不要轻信一些商家口头承诺,务必要签订书面合同。看清合同内容。事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日后可能产生的消费争议提供解决的途径和依据,对不合理的条款内容,要及时纠正。无法达成一致的或者商家不愿意书面注明的,不应办理。

保存发票证据。办理预付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金额大的消费卡,要做好备份,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主动维护权益。办理预付卡后,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同时保留好每次的消费记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追偿相应损失,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供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禁用“生鲜灯”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维 ...

  • 河北港口集团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 ...

  • 三万多应届生入职比亚迪 携手打造高 ...

  • 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中心 ...

  • 安徽省淮北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验人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