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食糖经营分公司被罚没12万余元

2023-07-18 16:11: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4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食糖经营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市监处罚〔2023〕104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市监处罚〔2023〕104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食糖经营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801472323E
工商注册号11010300108442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吴广亮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涉案产品“赤砂糖”检验结论:“经抽验检验,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GB/T 35884-2018《赤砂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g/100g,标准指标≥92.5,实测值88.9,单项判定:不合格)”。作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商,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食糖经营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该案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43188元,货值金额为人民币8052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80520元;没收违法所得:43188元;
罚款金额(万元)8.05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4.318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1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6-07-14
处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对蔬菜、水果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质量服务的“辽宁实践”——辽宁省市 ...

  • 质量标杆的“辽宁效应”——辽宁省追 ...

  • 质量时代的“辽宁华章”——辽宁省实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