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方龙凤(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481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市监处罚〔2023〕481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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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方龙凤(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085H88J |
工商注册号 | 110105021998382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国光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 |
违法事实 |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社会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材料,反映当事人存在无公开募集资金、发行理财产品的资质或牌照,向不特定人群出售保本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导致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后果,已造成恶劣影响,属于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已于2023年1月30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已不在该地址办公。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进行电话联系、发送短信通知等方式,要求当事人接受询问调查,但当事人均未如期接受询问调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 |
处罚类别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执照(登记证); | |
罚款金额(万元) |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营业执照91110105MA0085H88J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14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7-14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