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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汤河天润超市作出行政处罚

2023-07-18 16:02: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4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汤河天润超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2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2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汤河天润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6L379319797
工商注册号11011660043986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徐建东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3日由北京大海腾龙商贸有限公司购进20220401生产的益 达口香糖蓝莓味(保质期:9个月)2盒(24包/盒),其中46包均在保质期内销售,2包超过保质期后销售。购进价:1.75元/包,销售价:2.5元/包,违法货值金额5元,违法所得5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1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0-14
处罚机关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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