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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淼天香茶庄作出行政处罚

2023-07-17 14:27: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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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淼天香茶庄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市监处罚〔2023〕267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密市监处罚〔2023〕267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淼天香茶庄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10228MA00BMH99X

工商注册号

110228604117257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丁明强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4日自北京浩亮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莲花清温茶(代用茶)”(生产日期:2022/12/10)20袋,购进价格8元/袋。经检验上述食品霉菌项目不符合Q/FYHC 0001S2022《代用茶》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消费者销售了2袋,向检测机构销售了13袋,自用5袋,销售价格为15元/袋。当事人积极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处罚依据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22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1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0-13

处罚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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