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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兴盛源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药店被罚款10000元

2023-07-12 14:17: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0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兴盛源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药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54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54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兴盛源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药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078558442R
工商注册号11011500633282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江硕丹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2年11月29日自湖北惠源医药有限公司以2.3元/盒购进40盒批号为20210505,生产日期为2021年05月19日,有效期至2023年04月30日,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6021041,规格为10粒/板*2板/盒的仁和牌六味木香胶囊在其经营场所对外销售,售价为25元/盒,2023年06月1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在其货架上发现2盒上述药品已超过有效期,货值金额共计50元,自超过有效期至执法人员检查期间当事人未销售过上述药品,故无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没收2盒批号为20210505,生产日期为2021年05月19日,有效期至2023年04月30日,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6021041,规格为10粒/板*2板/盒的仁和牌六味木香胶囊;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1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0-10
处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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