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享宠你宠物用品店无证销售兽药案

2023-06-30 10:17: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享宠你宠物用品店无证销售兽药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龙处罚〔2023〕龙岗40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享宠你宠物用品店无证销售兽药案
处罚类别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畜牧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2020修订)/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结果:罚款5242.66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享宠你宠物用品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2440300MA5H04HHX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肖**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28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营一汽奥迪经销商:硬件设施优秀 ...

  • 深度 | 智能驾驶时代 车上“黑匣 ...

  • 牢记农业“国之大者” 创新发展谱新 ...

  • 河北省隆化县积极发展食用菌产业助力 ...

  • 巧手创造“锦绣”新生活——贵州特色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