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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敬妙合和商贸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06-28 17:46: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7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敬妙合和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71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71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敬妙合和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4H74H7E
工商注册号11011403224248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吕彦环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2022年11月20日进购5袋规格为250克/袋的冠州腊八蒜,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保质期60天,以每袋6元价格对外销售,销售至2022年12月12日超过保质期前销售了3袋,2022年12月13日超过保质期后销售了一袋,剩余一袋被当场扣押。销售冠州腊八蒜违法所得为6元,货值金额为25元。综上,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所得6元,货值金额25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510元;没收违法所得:6元;
罚款金额(万元)0.25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27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9-27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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